經查明,上海易連涉嫌違法的事實如下:一是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未如實披露實際控制人,存在虛假記載;二是2020年和2021年年度報告未披露重大關聯交易,存在重大遺漏;三是通過虛假貿易虛增營業(yè)收入、利潤總額,導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對此,上海證監(jiān)局擬決定:對上海易連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并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別處以100萬元至1050萬元金額不等的罰款。
其中,王正郁隱瞞其為公司實際控制人的事實,隱瞞關聯關系,組織、指使上海易連通過虛假貿易虛增營業(yè)收入、利潤總額,行為惡劣,情節(jié)較為嚴重,上海證監(jiān)局擬決定對王正郁采取十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今年11月,上海易連曾披露,公司就原實控人王愛紅之兄王正郁涉嫌挪用公司資金,向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經偵支隊報案,并收到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書》。
“上海易連退市不影響投資者索賠!鄙虾:R律師事務所吳立駿律師表示,其律師團隊代理的部分投資者訴上海易連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訴訟。
吳立駿律師提示,凡在2021年4月29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間買入上海易連股票,并在2024年2月27日收盤時仍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或可向公司索賠。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18)報名參與。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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