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傳來一個重磅消息:我國第一部法典——民法典正式問世!消息甫一宣布就連上三個熱搜,其中“婚姻法”和“居住權”熱度最高。
民法典歸根結底是把現(xiàn)行的《婚姻法》《繼承法》等民生相關的法律納入同一個法典,本質是理清各法律之間的內在聯(lián)系,更加立體的體現(xiàn)各法之間的聯(lián)動效果。
當然,《民法典》也對部分法律進行了修改,比如婚姻法增設“離婚冷靜期”,這個話題網(wǎng)友吵了一周好像很多人不滿意。
明確居住權原則上無償設立,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遺囑,經(jīng)登記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wěn)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其實不是這樣的,租房要簽租房合同,居住權要簽居住權合同,居住人須產(chǎn)權人允許并登記才能獲得居住權。
之前的婚姻法,男方婚前買房然后結婚,離婚后房子歸男方所有好多婦女不滿,婚后我養(yǎng)孩子做家務照顧老人付出那么多,憑什么一離婚就得掃地出門了?
現(xiàn)在好了“居住權”來了——結婚前或者婚后要求男方給自己設置一個居住權,這樣即使離婚了男方也無權把你趕走!
“居住權”就像給房子打了一個標簽,有這個標簽的房子是很難賣的,因為誰都怕自己買了個房子里邊還住著個大爺,人家受法律保護你不能把他趕走,窩心不窩心?
所以二手房肯定會受到巨大打擊,這個打擊甚至可能是致命性的,人們?yōu)榇_保買到的房“干凈”就只能從房地產(chǎn)商那里拿一手房。
二手房價值暴跌,“買房—抵押貸款—買房”的資金鏈也就斷了,這對炒房團來說是毀滅性打擊,房地產(chǎn)真正迎來了“房住不炒”的時代。
總體說來“居住權”的出爐一方面是為保障婚姻弱勢群體享有居住權,一方面貫徹“房住不炒”原則打壓炒房團、虛假銷售,注定會產(chǎn)生巨大影響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