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東莞長安,在某電子廠的大門前,一男子拿著刀捅向自己同廠的4名主管,該名男子殺紅了眼,好在有一名女子拿著板凳擋在其他人前面,才避免造成更多的傷亡!
據(jù)知情人說,事情的起因僅僅是被捅的4人中有1名主管當時罵了他一句話,引發(fā)男子的不滿,其中的3名是去拉架的同事,但是該男子仍然把他們都捅了!
雖然暫時不清楚男子行兇的確切動機是什么,但是其當街殺害4人的行為非常惡劣,根據(jù)《刑法》第232條的規(guī)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點評:悲劇啊,一下子5個家庭就破碎了,出門在外,都是為了賺錢養(yǎng)家,能寬容就盡量寬容點,把人逼到墻角,自己也會存在被反殺的危險,盡管小道消息稱是該男子因為被主管欺負,但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guī),這絕不是成為他殺人的理由,其根本原因還是在于自身的品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