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2日凌晨,13歲的小女孩萌萌被人奸殺于家中,萌萌的貼身衣物被人偷走。裕華公安分局接到報警電話立刻采取行動,最后將目標鎖定在萌萌爸爸的同事劉健身上。7月26日劉建被逮捕后,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韙,最后被依法判處死刑。究竟是什么原因讓劉健對13歲的女孩下次毒手,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2006年7月22日凌晨,建設(shè)南大街某宿舍,年僅13歲的小女孩萌萌在家中被奸殺。萌萌家是老式的筒子樓,萌萌住在一樓的一個房間,萌萌的父母住在另一邊,中間是狹長的公共通道。
當天晚上,色魔打開了萌萌房間的窗戶進入萌萌的房間,拿起萌萌床上的衣物將萌萌悶死。隨后用攜帶的竹竿將萌萌的下體破壞掉并進行奸尸,離開的時候?qū)⒚让鹊馁N身衣物帶走,從樓道北端墻壁的縫隙逃走。
隨后清晨萌萌的父母發(fā)現(xiàn)并報案,經(jīng)警方推斷案件是熟人作案。萌萌父親的同事劉健經(jīng)常來安慰萌萌家人,萌萌爸告訴劉健可能是熟人作案,劉健卻說是流串犯作案,并推理流串犯作案的原因。
事發(fā)后第4天劉健被警方抓捕并承認犯罪事實,但是警方并沒有停止對劉健的審問,據(jù)調(diào)查近7年來發(fā)生了6起奸殺案、2起猥褻案跟劉健的作案手法相似,經(jīng)過DNA和體液鑒定,劉健這7年來共犯下8起案件。
1993年劉健因為流氓罪被抓,這是他第一次進監(jiān)獄服刑。1999年4月14日凌晨零點,劉健在街上溜達,發(fā)現(xiàn)一位21歲美麗女子并開始尾隨到地下停車庫,趁女子停放自行車之際,劉健用手將女子的嘴捂住,拖進小屋。并用隨身攜帶的絲襪纏住女子的脖子,最終女子被勒死。女子死后劉健進行奸尸,并且將女子的下體割掉帶走。
22歲的劉健第一次殺人,據(jù)劉健回憶稱,沒想到絲襪真的能殺人,黃色書籍上是這樣寫得,我想嘗試一下。
經(jīng)過第一次的成功,劉健對奸殺越發(fā)的感興趣,他并不會感到害怕和慌張,相反他覺得非常刺激和興奮。
于是7年內(nèi)接連犯下8起案件,每一次都是先殺后奸,并帶走女子的貼身衣物和割下來女子的下體。警方從劉健的房間床下找到受害者的內(nèi)衣褲,7年的時間劉健保存的非常完好,劉健說每天晚上他都會拿出來聞一聞。
劉健稱割下來的下體他會凍在自己家的冰箱,等到老婆上班的時候拿出來泡在熱水里解凍,之后剁碎放進馬桶里沖掉
劉健的形象并非兇神惡煞,相反他長著大大的眼睛,穿衣打扮也非常潮流,跟人說話也是客客氣氣,人們知道他有打老婆的習慣,但是對待街坊領(lǐng)居很是和善。
劉健是初中畢業(yè),文化水平不高,看黃色的書籍和電影就能產(chǎn)生犯罪的欲望,說明他沒有正確的三觀,受到視覺刺激就盲目隨從,大家不要效仿。